您当前位置 : 首页  通知公告

体育课及考试管理办法

2012-10-23   来源:安徽三联学院   点击:10443
体育课主要是在室外上课,而且又是全校性的选课组合成上课班级,为加强体育课堂及考试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
1:累计三次迟到为一次【旷课】
2:累计二次请假为一次【旷课】
3:早退一次为一次【旷课】
4:累计三次旷课为考试成绩【不及格】
5:请病(视病情),事假,上课点名后临时要求请假的累计二次为一次【旷课】
6:平时正常上课,未参加期未考试为【缺考】
7:平时上课不正常【迟到,早退,旷课】,但期未却要求考试,成绩为【重修】
8:平时上课不正常【迟到,早退,旷课】,但期未又没有来考试,成绩为【重修】
9:凡体育课补考,最好成绩为【65分----60分】
10:平时体育课上课正常,没有迟到、病事假、旷课等记录,但由于自身素质条件有限,体育课考试成绩最低评分标准从
【65分】开始打分。
 
本办法从既日起执行, 不明问题由体育部解释!
 
安徽三联学院体育部   
2012/10/11